(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
诈骗犯罪中
情节严重的
主犯;
(二)惯犯或者
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
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
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曾因诈骗受过
刑事处罚的;
(八)导致
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九)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个人
合同诈骗,
犯罪数额4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犯罪数额4万元,为
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十年以上有期徒
刑法定
基准刑参照点】
(一)个人合同诈骗,数额10万元,并具有上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情形之
一,刑期增加六个月;
(二)个人合同诈骗,数额20万元的,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6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单位犯罪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单位合同诈骗,数额5万元以上不满8万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
处罚金刑;8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拘役刑;10万元,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33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单位合同诈骗,数额20万元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