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派出所提起
行政诉讼的流程:
1、向人
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的人数提出副本;
2、法院在
立案之日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3、组成
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数应该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4、通过审理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
行政行为的
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
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
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第六十九条 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
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
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