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专利权的终止根据其终止的原因可分为:
(1)
期限届满终止:
发明专利权自
申请日起算维持20年,实用新型或
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2)未缴费终止:
专利局将发出缴费通知书,通知申请人缴纳年费及
滞纳金后,申请人仍未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专利权人的义务主要是缴纳专利年费。
专利法第43条规定: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未按规定交纳年费的,可能导致专利权终止。
2、此外,
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的单位,在授予专利权后,应当按照规定对发明人或设计人进行奖励;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所取得的经济效益,应按规定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发给合理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