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第
二审人
民法院决定
开庭审理,则会开庭审理;如果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
当事人、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
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
自诉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对第
一审认定的事实、
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
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
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
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第二审人民
法院开庭审理上诉、
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