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效。
离婚父母对子女的
探望权系与人身有紧密联系的权利,属亲属权,是一种身份权利,即使是协议约定放弃
探视权,也是无效条款,所以放弃探望权的协议条款是无效的。
2、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
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
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
3、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