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负有
竞业禁止(限制)义务的情形:
1、股东如果担任
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则负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竞业禁止义务。
2、股东如果与公司具有
劳动关系且属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
保密义务的人员,公司可以与他们签订
竞业限制协议。因此,只要股东具备特定身份,也受到竞业禁止与
竞业限制的约束。
风险提示:如果股东未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则
公司法并没有特别规定股东有竞业禁止义务。但公司可以通过其章程或
股东协议约定特定的股东或全部的股东负有竞业禁止义务,并约定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后果。这种约定,只要不违反
法律效力性强制规定,即为有效。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股东,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