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法院不会
拘留,除非在
诉讼过程中,
当事人有
伪造,毁灭重要
证据,妨碍人
民法院审理案件,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
证人等进行
侮辱,诽谤,打击报复等行为。 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
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
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
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