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
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欠条今天也有人称作“白条”。欠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当我们书写的欠条、
借条、合同等等协议型的文本,具有
法律效力时才会对我们的自身利益起到保护作用。那么
怎样写欠条才能在法律上生效呢?
比照民事
法律关系的三要件,出具欠条时应当注意如下事项:
1、主体
要将债权、
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
债权人谁是
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
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
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2、客体
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3、内容
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
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
担保人,应注明
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
4、
一式两份。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
出借人向人
民法院
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
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
证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二款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
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
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