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方的流产行为是基于男方的
故意伤害行为造成的,那男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是犯罪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因为其
侵权行为造成女方的伤害,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如果不涉及伤害行为,发生性关系的男女双方,如果均为自愿,那么对于未采取避孕措施而导致的怀孕,双方要自行承担该后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
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
医疗费、误工费、
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