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在第
二审上诉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
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
民法院可以根据
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
起诉。 二审时可以追加
一审判决书下达后又产生的的
经济损失,写进
起诉书中即可。
2、【法律依据】
《
民诉意见》第184条规定,在第
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