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效,如果双方在
离婚协议中约定了一方自愿放弃一切财产,并且双方签字兵办理了
离婚登记,那么,此条款有效,属于对自己财产的自愿处分,与忠诚协议中的条款性质不一样,如果签订之后,一方反悔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
起诉,协议书可以作为
证据使用。
2.因为签订《
离婚协议书》属于夫妻双方的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依法设立、变更、中止民事
权利义务的合法行为,在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的前提条件下,是双方达成明确的
离婚意思表示,并就
财产分割、子女
抚养、
债务承担达成一致的书面意见。
3.《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