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夫妻
购房时,双方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或者有强有力的
证据证明购房款全部是个人
出资的,即使
房产证上只写了配偶一方的名字或者说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因此
婚后买房,无论是写夫妻双方的名字或者一方的名字,在正常情况下都属于
婚后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