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
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
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
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
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