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起诉离婚期间遭遇
家庭暴力的,
被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
报案,同时向法院申请
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自己的权利。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
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
调查取证,协助
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
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
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
民法院
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
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