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缓刑和
拘役共同之处都是属于
刑事处罚的一种,两者都会被剥夺一定期限的
犯罪人的人身自由;主要的区别有以下:
1、缓刑和拘役的执行方式是有区别的。拘役是在看守所执行;缓刑是暂时不执行收监。
2、缓刑和拘役的定义是有区别的。
拘役是短时间的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且进行就近拘禁;缓刑一般是对触犯刑律,经过法定程序确认后构成
犯罪事实、应受到
刑罚处罚的犯罪人,法院会先行定罪,但暂时执行所判处的
刑罚。
3、两者适用对象不同。拘役一般仅适用于犯罪性质较为轻微的犯罪人;而缓刑一般适用于被判以3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以及
死刑两个刑罚带之间的,而被判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惯犯、犯罪组织的首要领导等情况则不适用缓刑。
【法律依据】
《
刑法》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刑法》第七十三条 【
缓刑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
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