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
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性或者是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
暴力等
意外伤害的;
4.患
职业病的;
5.在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
上下班途中,受到
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应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
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
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认定工伤的要求
24小时内用人单位应报告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因
犯罪或者违反
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
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