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潜逃的,会构成
脱逃罪,会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且与原未执行完的刑期合并
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六十九条【
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
判处死刑和无期
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
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
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
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第三百一十六条【脱逃罪】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
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劫夺被押解人员罪】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