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自己家里或
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
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
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在社会上作案有所区别。近亲属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盗窃近亲属的财物应包括盗窃
分居生活的近亲属的财物,盗窃自己家里的财物,即包括共同生活的近亲属的财物,也包括盗窃共同生活的其他非近亲属的财物。
家庭成员勾结外人盗窃自己家里的或近亲属的财物,属于共同盗窃行为。构成
盗窃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种情况对家庭成员也要与社会上其他
同案犯区别对待。
法律依据:
《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