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影响
使用权,可以居住。法院查封的房子,如果是
被执行人及其所
抚养家属生活所需,可以居住,但不能买卖、
抵押。如果是其他的情况,不可以居住。现在查封一般不贴封条,只是在房管局办理查封登记。查封会在不同情况下进行,一般有
立案阶段的
诉讼保全期、
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二、从立案开始直至
强制执行前的执行阶段是可以继续居住的,强制执行阶段是不能住的。至于是否强制执行,法律上是有规定的,家庭唯一的普通住房是不允许强制执行的。当然,法院还会继续查封。依据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
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
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扩展资料法院查封的手续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是在提起
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的程序时,人民法院将有可能对房产进行查封。手续如下:
1、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
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2、
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分下列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
(1) 被查封的标的物已核发房地
产证的,应提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
(2) 被查封的标的物是预售
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或该楼盘的明细表
(3) 被查封的标的物是土地的,应先到国土房产局档案室查清该
土地权属情况,并提交查册的书面结果。
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当
债务人不履行
债务时,权利人可以向法院
申请执行,法院可以查封房产等。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