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来说,三个孩子不会全部判给一方,一般是一边两个,一边一个。
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情况和
抚养能力,孩子的年龄等判给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法律规定情形的,可随父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法律规定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
4、子女已满十周岁的应考虑子女的意愿。
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二、房子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双方对
婚内财产无书面约定的,按照我国目前《
民法典》的规定,在照顾女方和孩子的前提下,原则上平均分割。房子属于一方
个人财产的,应归一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