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会议共有两种:一是定期会议;二是临时会议。
1、定期会议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必须召开的会议。临时会议是一种不定期的会议,指在正常召开会议的时间之外由于法定情形的出现而召开的会议。
2、根据《
公司法》的规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
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这就要求公司章程对定期股东会会议做出具体规定。临时股东会会议是一种由于法定人员的提议而召开的会议。
3、提议的程序有三种:第一种是代表1/10以上的
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第二种是1/3以上的
董事有权提议召开;第三种是
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
监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应在确有必要时召开。法定人员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