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包括三项:
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
证人姓名和地址。
1.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是正文的第一项内容,即是原告提起
行政诉讼要解决的问题,要达到的目的。根据
行政案件的特点,原告所提出的诉讼请求主要有:部分或全部撤销
处罚决定;变更处罚决定;提出
赔偿损失等。
诉讼请求要表述明确、具体。原告可以针对被告具体
行政行为的性质以及自己的权益受损害的程度,依法提出恰如其份的请求。
2.事实与理由。
这部分要写清楚提出诉讼请求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事实是人
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
起诉状必须写明被告侵犯
起诉人合法权益的事实经过、原因及造成的结果,指出行政争议的焦点。如果是经过
行政复议后不服提出起诉的,还要写清楚复议行政作出复议决定过程和结果。
理由是在叙述事实的基础上,依据法律
法规进行分析,论证诉讼请求合理合法。例如,对被告侵犯起诉人人身权和
财产权的案件,原告要着重论述被告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不真实、证据不充分;或者违反了法定程序,所适用的法律有错误;或者被告纯属超越职权范围、
滥用职权的行为;或者该
行政处罚过重,侵害了原告正当权益等。其理由应根据案件的不同而有所侧重,但引用法律、法规条文必须准确,理由务必充分。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这部分内容要求原告就诉讼请求、列举的事实、阐述的理由所举之证据,应当详细、分明,以便人民法院在办案过程中核对查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