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的,则
拆迁补偿款只能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
离婚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离婚房产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夫妻共同拥有房子的产权,因此拆迁补偿款在
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分割
离婚财产原则有: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