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外就医申请流程:
1、需要保外就医的,可以由罪犯本人、或者其亲属、
监护人可以向监狱、看守所提出书面申请进行病情诊断。
2、监狱、看守所应当组织对罪犯进行病情诊断、妊娠检查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鉴别,核实调查居住地的影响,并向检察院通报有关情况。
3、罪犯需要申请保外就医的,需要由罪犯本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提出保
证人,保证人由监狱、看守所审查确定。保证人应当向监狱、看守所提交
保证书。
4、监狱、看守所进行审议公示或者公告,无异议的则报批。
5、准予
监外执行的,向罪犯发放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及时为罪犯办理出监、出所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八条,对在监狱、看守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狱、看守所应当组织对罪犯进行病情诊断、妊娠检查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鉴别。罪犯本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也可以向监狱、看守所提出书面申请。
监狱、看守所对拟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核实其居住地。需要调查其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可以委托居住地县级司法
行政机关进行调查。
监狱、看守所应当向人民检察院通报有关情况。人民检察院可以派员监督有关诊断、检查和鉴别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