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交易与
敲诈勒索的界限如下:
1、
行为人实施强迫交易行为主观上是为了达成交易,牟取不法利益,而
敲诈勒索罪行为人主观上则是为了
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2、强迫交易行为人对
被害人可使用
暴力、威胁方法,而敲诈勒索罪则只能使用威胁、要挟方法。
3、强迫交易的主体可以是人也可以是单位,敲诈勒索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构成
强迫交易罪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法律依据】
《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
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
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
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