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借款利息不一定算
夫妻债务。如果是
当事人个人在婚前借钱,该钱款没有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则当事人借钱所负的
债务属于
夫妻个人债务,对应的借款利息也算
个人债务,而非夫妻的
共同债务。反之如果是夫妻共同借款,则借款利息可以被认定为是
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时双方都要对其承担偿还责任。
2、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
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
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