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交通事故
伤残评定申请材料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一)单位委托的,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个人委托的,应提供本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二)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三)在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需要时,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
病历和检查记录;
(四)对被
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
身份证、户口簿及
户籍证明;如无法证明的,应提供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五)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
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六)接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者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