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⑵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
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
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
2、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后,男职工持本人及配偶的居民
身份证、《
结婚证》、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新生儿《出生
医学证明》、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
复印件)和本人就医证卡、原始发票、配偶
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
收入来源证明,到本人
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的市、区
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手续。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打印《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贴结付表》,男职工签字确认后领取补贴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