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收到
传票可以申请延期。
离婚案件适用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在收到传票后,如果有法定的延期理由,可以申请
延期审理。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
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
当事人和其他
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
证人到庭,调取新的
证据,
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
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