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法律分析:
区分
自首和坦白的角度有:
1、坦白的
犯罪人是被动归案,而自首的犯罪人是
自动投案;
2、犯罪人交代的是已经被司法机关所发觉、掌握的罪行,而自首的犯罪人交代的罪行无论被发觉与否、无论是否正在被指控均可;
3、自首是法定的从宽
量刑情节,坦白是酌定量刑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
处罚。
被采取
强制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
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