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持有的
离婚判决书丢失了,可以带
身份证到审理
离婚案件的法院查阅档案进行复印,然后加盖有关部门印章就可以了,其效力等同于原件。即离婚判决书丢失后,如果
当事人用到该
判决书,可以携带自己本人身份证,去审理案件法院的档案室进行查询,法院档案室会有该案件的所有卷宗材料,直接去档案室要求复印判决书并由档案室价格此件与原告一致的印章。
2、根据《
婚姻登记条例》只要
再婚当事人依法与前夫或妻办理了
离婚登记,在再婚
结婚登记时有
证据证明无配偶的证明材料,出示双方当事人的的户口簿、身份证就可以依法按照正常
婚姻登记流程办理
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