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缓刑结束后再
犯罪的,由于缓刑没有实际执行刑期,不存在释放或者赦免,所以再犯罪的,不会构成
累犯。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
从重处罚,但是
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
假释的犯罪分子,从
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
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