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是不能随意撤资的,因为股东一旦对公司履行完
出资义务,就成了公司的
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不能随意抽回的,如果
股东抽逃出资的话会构成
抽逃出资罪的。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撤回出资只有两种,一种是
股权转让,一种是公司收购
股权,如果股东要撤回出资,可以将股权转让他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71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
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
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