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
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
刑罚的,可以免予
刑事处罚。司法实践中,
盗窃数额是判断盗窃案件
犯罪情节及
社会危害性的重要依据,但不是唯一依据,还应综合考虑案件其他情节及被告人的
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等因素。如果盗窃
犯罪的案情特殊,综合判断犯罪情节确属轻微的,即使犯罪
数额巨大,也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判断某一盗窃
犯罪行为是否属于刑法第三十七条的“情节轻微”,要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综合考虑犯罪手段、犯罪对象、退赃情况及社会反应等情况,客观评价
刑罚处罚的必要性。例如,依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
(四)项的规定,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其
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
刑事责任必要的,
处罚时也应与一般盗窃案件有所区别。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