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是不能注销原始户口的;每个公民都只能在一个常住
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当事人双重户口的,应带上本人后办理的户口本(对应的
身份证)原件,去该户口所在地的
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每个人只能有一个户口。但不能注销原籍。
2、《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
登记机关应当设
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