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姻存续期间男方不给生活费处理方法如下:
(1)婚姻期间男方不给生活费,女方可以
起诉,也可以选择
离婚;
(2)对于夫妻关系
存续期间的收入,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权处理,双方都有平等的处分权;
(3)男方不支付生活费的,符合一定的情形时,女方可以要求其支付
扶养费。如果不支付子女的生活费的,可以以子女的名义起诉,要求其按时支付
抚养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