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
童工是
违法行为,个体户存在这样行为,经过举报后,劳动局会对其
处罚,只要
违法情节没有严重到触犯《
刑法》不会被
判刑。
雇佣童工的,由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
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68条,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