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房屋交付时应该具备的条件如下:
1、通过
建设工程项目验收;
2、符合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
3、提供住宅质量
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根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
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
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
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
质量等级、保修范围、
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
商品房保修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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