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析:
有挽救的余地,到了
审查起诉阶段,可以申请不予
起诉的意见,具体看检察院那边根据公安机关提交的
证据材料审核是否达到起诉的证明标准。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凡需要
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
补充侦查。
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
犯罪嫌疑人先行
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
逮捕、
取保候审或者
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
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
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