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完成附随义务,并不一定会导致
合同无效。一般未完成附随义务,需承担的是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而只有合同的附随义务是由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协商约定的;或者是由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
虚假的意思表示约定等情形的,才会无效。
2、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
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
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