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谓
信用卡诈骗,是指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行为。
信用卡诈骗罪的具体表现行为主要有四种:
使用
伪造的
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的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的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的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的。
2、
信用卡透支,指的是客户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设立的账户已无资金或资金不足,经银行批准,被允许以超过其账上资金的一定额度支用款项。透支实质上是银行借钱给客户,而恶意透支则是指
行为人将透支款项据为己有,根本不想偿还或者也没有能力偿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信用卡诈骗,恶意透支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处5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罚金恶意透支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
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恶意透支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
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
没收财产。
为预防信用卡
诈骗犯罪,银行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减少风险:
一是要加大对信用卡申办程序的审核力度,对办卡人的
身份信息和经济状况进行严格审核
二是要加大对持卡人的风险提示力度,要告知持卡人
逾期不还款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是要及时保留
催收的相关
证据,包括被催收人的签名确认、短信回复及电话录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