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跟朋友合伙开了个理发店种投资50多万。我就占小股投了5万现在因为我怀孕上不了班。他们就开始找各种理由。就是要逼退我。 因为我的岗位就我一个人会做。也只有我一个人在做。虽然带了个徒弟。但徒弟太不争气。客人都不喜欢他。所以哪些办了卡的客人可能会退钱给他们 我们大boss说所有产生的费用都扣我的。也就是他们拿的提成也从我这扣。还有他们说以前分红的钱也要在我那5万那里扣了。我就想了解一下这算公平吗 还有我们股东之间没有签合同
[律师回复] 根据民法通则第五节 个人合伙 第三十条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第三十一条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 第三十二条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第三十三条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第三十四条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以上通则都是在维护各个合伙人的权益的,产生纠纷可以有法律依据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