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自然
人死亡时遗留的债权可以作为遗产参加
继承。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
法定继承办理;有
遗嘱的,按照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
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知道
被继承人死亡的
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
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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