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的
有效期是三年。
通过绿色食品认证的产品可以使用统一格式的绿色食品标志,有效期为3年。
绿色食品,是指产自优良生态环境、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
使用权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及相关产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标法》第三条
经
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
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商标注册人享有
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