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需要,可以查询、冻结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没有规定可以扣划上述款项。并且应当限于属于犯罪嫌疑人本人的并且与
犯罪有关的范围,这些存款、汇款或者用于犯罪,或者是犯罪的
违法所得;不属于犯罪嫌疑人本人的或者与犯罪无关的存款、汇款,
侦查机关不应当查询、冻结。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