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父母给的见面礼分手了一般是不需要退的,因为这属于一方父母自愿作出的赠与行为,是不需要返还的。
但是如果是具有
彩礼性质的赠与的,则分手后需要返还,因为彩礼可以看成一种附条件的赠与,所附条件就是双方缔
结婚姻关系;
双方最终分手了没有结婚就是所附条件没有成就,所以受赠人是要返还受赠财产的。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
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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