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如果一方
出资是装修费用,在分割时一般是由另一方取得房产所有权,并补偿一方房产装修的费用。
2、父母决定出资为子女购
买房产或车是在婚后,如果没有说明是单独赠与,就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所以应当为
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内容】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
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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