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缓刑考验期满后发现漏罪应作以下处理:法院依法应撤销对该犯罪分子的
缓刑,对新发现漏罪作出判决,并将前后罪按照“先并后减”的规则
数罪并罚。数罪中有判处
有期徒刑和
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
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法律依据内容】
《
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
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缓刑考验期满之后不能被认定为
累犯。因为累犯要求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缓刑考验期满之后原刑罚将不会执行,不符合累犯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
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
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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