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员工,若您在
试用期间因合法原因遭遇到辞退情况,我们承诺将根据法律规定,给予您半个月薪资作为经济补贴。
这是因为试用期的
有效期最长不会超过六个月,并且当您在贵公司的服务时间未满六个月时,我们会向您支付半个月薪资作为安慰性补偿。
实际上,关于
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国家有明确详细的规定。
同一家雇主以及同一位
劳动者之间,仅能够确定一次试用期。
即便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在三个月或以上但不足一年的话,试用期也不能够超过一个月;
如果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一年或以上但是不到三年的话,试用期则不能超过两个月;
若是签订的是三年以上且为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亦不能超过六个月。
对于那些以完成某项特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说劳动合同的期限不满三个月的话,便无法设置任何试用期。
试用期应被包含在
劳动合同期限之内。
反之,如果劳动合同仅仅涉及到试用期,那么这个所谓的“试用期”其实并不存在,意味着这段期限应当被视为劳动合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
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