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来说,我们无法仅仅撤销
离婚协议中的某一项条款。
然而,在你签订离婚协议(尤其是其中涉及到
财产分配问题的部分)的过程中,若有
欺诈或
胁迫行为出现,那么你就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撤销该部分内容。
作为一份特殊类型的民事合同,离婚协议需要以双方就身份关系的确立和处理谈话结果为基础,所涉及的各类条款都与缔结者的
离婚意愿紧密相关联。
通常情况下,一方会在回应另一方的需求之后,才会给出自己是否同意离婚的决定。
然而,由于婚姻关系一旦经过法律程序被认定真实有效并解除了,便不能通过任何方式予以恢复,因此,如果单方面去撤销离婚协议中原有的某个条款,有可能忽视了离婚协议的各项条款与身份关系之间的紧密联系,从而使我们的法律制度在保障每一个离婚案件
当事人的身份权益方面出现疏漏。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
协议离婚后就
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
诉讼请求。